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衢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的委托,对衢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 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QCGZ2012022
(二)项目名称:衢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 仪器设备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标段一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原装进口 |
标段二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原装进口 |
双量程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 原装进口 |
微量分析天平(十万分之一) | 原装进口 |
标段三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原装进口 |
注:本次采购的仪器全部经省财政厅统一论证,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企业。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18日 ~ 2012 年10月26日 (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方式:
(1)已注册供应商:报名时需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以传真形式报名。传真号码:0570-3890310。
(2)未注册供应商:报名时需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 www.zjzfcg.gov.cn ),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按照已注册供应商方式报名。不注册临时报名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报名。已报名而未注册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
(七)报名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2012年 11 月12日17:00时前将保证金(标段一: 6000元,标段二:6000元,标段三:5000元)交纳至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六楼613室(联系电话:0570-8757613)。(开户单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市工行南区支行;帐号:1209270029200166678;支付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现金支票)。确保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入账。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14日 09:30:00
(十)开标时间: 2012年11月14日 09:30:00
(十一)开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厅(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
(十二)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项目联系人: 余 先生
联系电话:0570-3891220
报名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570-389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