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受延安大学附属医院的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所需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 具 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按其要求参加投标,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招标内容:
第1标段:
品目1-1:高火焰原子吸收仪 数量:1台
品目1-2:冷原子荧光仪 数量:1台
品目1-3:荧光分光光度计 数量:1台
品目1-4:微量元素测定仪 数量:1台
品目1-5:清洁双频数控超声波清洗器 数量:1台
品目1-6:多功能测量仪 数量:1台
品目1-7:台式高速离心机 数量:1台
品目1-8:电子控温电热器 数量:1台
品目1-9:全自动可视化细胞检测仪 数量:1台
品目1-10:通风橱 数量:1具
品目1-11:多参数心电监护仪 数量:20台
2 、项目编号:Shaanxiyx2012-6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本次产品生产或经营的投标人,在公告发布后均可参加投标,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必备资质证明文件(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持证单位的红章),以便进行开标后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查:
(1)投标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公司的完税证明
(2)投标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产品的注册证、登记表
(4)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给投标公司的授权(国产设备)
(6)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产设备)
(7)总代理公司给投标公司的授权(进口设备)
(8)总代理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9)总代理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0)投标公司法人给经办人的授权
(11)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2)进口设备需提供相关的认证证件(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
(13)本项目不分包,不接受联合投标
(14)投标产品计量器具检测报告或国家相关要求的资质证件(如属计量器具)或检测合格报告。
(15)提供3家省内或国内知名医院近1年内同型号产品的中标合同复印件
以上资格(1)-(14)为必备资格,若有一项不具备视为无效投标,资质审查时应提供 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进行核对(在开标后的任何时间,评委会都有权随时要求审查原件)。
4 、标书发售时间:2012 年10 月17 日 至2012 年11 月5 日 ,每天9:00-17:00 (节假日除外)在陕西省药械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人民币。
5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6日9:30整
投标地点:陕西省药械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6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6日9:30整
开标地点:陕西省药械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7 、联系单位:陕西省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1E
邮政编码:710061
图文传真:029-82309294
开 户 行:工行西安市南关支行
帐 号:3700021509024518741
业务咨询:白娟花 吕蕾蕾
电 话:029- 85239299
文件发售:魏荣荣 李 敏
电 话:029-8230929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