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受 中山市环境监测站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中山市环境监测站 2012 年度设备及配件采购Ⅱ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GMTC123ZZHG0427JA ,采购表编号:行政( 12 ) 0380 、行政( 12 ) 0381 、行政( 12 ) 0382 、行政( 12 ) 0383 、行政( 12 ) 0384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环境监测站2012年度设备及配件采购Ⅱ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中山市环境监测站 2012 年度设备及配件采购Ⅱ ;
2. 内容: 2012 年度设备 : 一批(详见用户需求书)。
3. 实施时间:在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验收及交付使用。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 采购项目内容 ;
5.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本次招标的货物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自动索氏提取仪、便携式污染源废气监测仪、自动进样器、 Tenax 吸附管、聚四氟乙烯帽及苏玛罐 , 可以是进口货物,其他货物必须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201 2 年 10 月 12 日 至 201 2 年 10 月 18 日 五个工作日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4.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自动索氏提取仪、便携式污染源废气监测仪、苏玛罐)的制造商,须提供上述设备制造商或合格代理商出具的投标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投标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是合格代理商出具的,须提供合格代理商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5. 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有经营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1日下午2:30~3:00。
3)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11 月1 日下午3:00。
4) 开标时间: 2012年11 月1 日下午3:00。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3)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八、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2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环境监测站
采购人地址:中山市民权路48号
采购人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电话:0760-88873211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帐号:138016516010018025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电 话:0760-88220300
传 真:0760-88383654
邮 编:528403
E - mai:0760520@163.com
联 系 人: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