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提供本类产品和服务且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涟采购【2012】98号
二、采购内容及规模简要说明:
气相色谱仪1台,采购预算为4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超过的为废标)。
三、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 、投标人须 提供产品的代理证明或授权证明。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时间:2012 年10月8日-2012年10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商务服务中心四楼403室。
(3)售价:1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涟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宋志洲 联系电话:13952313648
服务单位:涟水红日招标采购咨询服务公司
联系电话:0517-82315680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2年10月30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商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2年10月30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商务服务中心四楼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2万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指定帐户或以现金形式交纳。
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信息:
银 行 帐 户: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 户 银 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
账 号:10320188000029989
九、其他事项:
1 、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有义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至定标期间,浏览中国涟水招标采购网,招标人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以书面通知各招标文件购买人,也不再以电话另行通知。
2 、投标时,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 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受委托人 的2009年10月9日至2012年10月8日期间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此告知函由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如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未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日3日前到涟水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查询,并由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出具与投标相关的相应时间段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