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委托,就超高倍显微分析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县财招标采购[2012]045号(总第343号)
二、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数量 | 基本技术要求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超高倍显微分析仪 | 1台 | 详见基本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安装调试(交验)完毕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三、投标单位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3、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含100万)
4、具有产品代理或授权经销资格证书
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四、报名起止时间: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9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五、标书发售地点及方式: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现场发售。
标书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六、缴纳投标保证金起止时间: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10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1日下午3:00
八、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九、注意事项:投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安阳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查询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和企业授权委托书及授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为复印件)。
5、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拒绝。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上述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十、投标保证金标准: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00元整。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由基本账户转账至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股换取保证金票据)。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无息转入投标单位帐户内退回。
收款单位: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41001503210050208428
开户银行:建行安阳相州支行
十一、联系人: 薛 伟
联系电话/报名电话:0372-3721013 3723505
网址:http://www.hngp.gov.cn
http://www.ccgp-henan.gov.cn/an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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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十三、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如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