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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2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第二次采购)
2、招标编号:shcg12-00256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第1包:牛羊O型- 亚洲I型口蹄疫双价灭活疫苗。第2包:H5N1型禽流感基因重组灭活疫苗(H5N1亚型,Re-5株)。第3包:高致病性禽流感H5亚型二价灭活疫苗(H5N1,Re-5株+Re-4株)
。数量见附件。投标人可以投标全部包号货物,也可以投标部分包号货物。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服务地址:虹井路855弄30号
5、交付/服务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并按采购人要求按需供货。
6、疫苗的冷链运输、交货及验收合格等。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货物的制造或经营许可。
5、其余见附件。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5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姜诚东
电话:021-63781054
传真:021-63185569
Email:jcd@shzfcg.gov.cn
采购人: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地址:大沽路100号3014室
邮编:
联系人:陈波
电话:23119639
传真:63557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