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抚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对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
包号 分包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1 气质联用仪(气-质-质)等共计五项 2068000
2 原子吸收光谱仪(连续光源)等共计四项 1153500
3 固体废弃物毒性浸出仪等共计七项 291500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3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仪器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国内总代理)的代理商、经销商、特约授权商。
5.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抚顺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抚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抚顺市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抚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2年3月4日供应商可在抚顺市政府采购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确认投标。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3月7日 9:0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时间:投标人请在北京时间2012年 3月 7日 9:00时前,将密封好的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送至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六、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号
(抚顺市财政局南楼三楼)
招标文件咨询:024-57766706、57766705
入网登记咨询:024-57766703、57766704
合同领取咨询:024-57766707、57766708
传 真 电 话:024-57766704
邮 政 编 码:113006
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2月17日
产品序号产品名称技术规范数量数量单位预算金额
CG(Z)2011-002501环境震动分析仪详见招标文件1台7000
CG(Z)2011-002502户外噪声监测箱详见招标文件2台4000
CG(Z)2011-002503高速可调匀浆机详见招标文件1台3000
CG(Z)2011-002504高温马弗炉(曲线升温)详见招标文件1台9000
CG(Z)2011-002505便携式PH计详见招标文件1台1500
CG(Z)2011-002506标准COD消解器详见招标文件2台10000
CG(Z)2011-002507固体废弃物毒性浸出仪详见招标文件1台257000
CG(Z)2011-002508气质联用仪(气-质-质)详见招标文件1台1666000
CG(Z)2011-002509吹扫捕集浓缩仪自动进样器详见招标文件1台200000
CG(Z)2011-002510色谱柱详见招标文件6台21000
CG(Z)2011-002511冷冻干燥系统详见招标文件1台142000
CG(Z)2011-002512智能烟气采样器详见招标文件3台39000
CG(Z)2011-002513全自动注射式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详见招标文件1台237000
CG(Z)2011-002514原子吸收光谱仪(连续光源)详见招标文件1台866000
CG(Z)2011-002515原子吸收进样粥详见招标文件10台10000
CG(Z)2011-00251624小时恒温自动连续空气采样器详见招标文件3台4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