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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气相三重四级杆质谱、高效液相、显微镜等招标(安康食药检)

1楼
equip2 发表于:2025-9-11 20:17:00
项目概况

2025年药品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DL-2025-00919

项目名称:2025年药品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药品检验仪器 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质谱仪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600,000.00
1-2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550,000.00
1-3其他分析仪器全自动高通量真空平行浓缩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
1-4显微镜生物显微镜+数码摄像系统1(台)详见采购文件22,000.00
1-5其他分析仪器旋涡混合器1(台)详见采购文件8,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乙方负责完成设备的交付、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等合同约定义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确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药品检验仪器 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药品检验仪器 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2025年09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投标确认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安康高新区华泰路6号

联系方式:15009158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联系方式:18891555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

电话:18891555317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5日


相关附件:
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药品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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