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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血小板振荡保存箱等设备采购 JSZC-320100-JITC-G2025-014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100-JITC-G2025-0145
项目名称: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血小板振荡保存箱等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51.900000万元(采购包1:43.900000万元;采购包2:58.000000万元;采购包3: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51.900000万元(采购包1:43.900000万元;采购包2:58.000000万元;采购包3:15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为更好保障血液质量安全,拟更新血小板恒温振荡保存箱、红细胞处理仪、全自动血液贴标包装机。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套) |
1 | 血小板恒温振荡保存箱1 | 1 |
血小板恒温振荡保存箱2 | 1 | |
2 | 红细胞处理仪 | 1 |
3 | 全自动血液贴标包装机 | 1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声明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说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适用信用承诺的供应商,对于1至6款证明材料可使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2)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上产品型号必须与其提供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型号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2025-06-1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四)《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五)《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8)“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5、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参与投标的单位代表必须使用CA证书至开标大厅解密。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解密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答疑澄清(如有)等提示。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紫竹林3号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74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
联系人:王牌、于海涛、孙雯雯、孙宁
联系电话:025-82281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牌、于海涛、孙雯雯、孙宁
电话:025-82281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