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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磋商(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集美院区)

1楼
equip2 发表于:2024-9-27 19:43:00

项目概况

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集美院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TH156

项目名称: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集美院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集美院区采购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项目,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做好供货准备,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的10个日历日内将上述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格的供应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供应商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7)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9)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磋商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A)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B)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C)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相应的《产品备案证明》复印件,提供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如有附件须一并提供(加盖公章)。(2)供应商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投标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需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如是制造商,则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如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如有附件须一并提供(加盖公章)。其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收款单位账户: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

账 号: 4100024009200205339

友情提醒:本项目仅限网下购买磋商文件,报价人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报价文件。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沈小姐, 0592-5810409;

公司邮箱:xiamenzth@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            

联系方式:沈小姐,0592-58104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小姐

电 话:  0592-288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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