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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磋商(大战场镇中心卫生院)

1楼
equip2 发表于:2023-3-15 19:12:00

项目概况

大战场镇中心卫生院购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富康花园北门西侧6号营业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ZB-(WJC)2023-003

项目名称:大战场镇中心卫生院购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资金(万元)

备注

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24.5万元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3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4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4日  至 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富康花园北门西侧6号营业房)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4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派代表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富康花园北门西侧6号营业房)领取磋商文件;所需携带证明材料:(1)提供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富康花园北门西侧6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富康花园北门西侧6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宁县大战场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中宁县大战场镇        

联系方式:刘启灵 0955-76217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富康花园北门西侧6号营业            

联系方式:徐沙 0951-7696306/13895653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沙

电 话:  0951-7696306/1389565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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