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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高通量真空平行浓缩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1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TC2022-020
项目名称:高通量真空平行浓缩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编号:JLTC2022-020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通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拟对高通量真空平行浓缩仪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通量真空平行浓缩仪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
2.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一次性供货
2.4交货地点:通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指定地点
2.5付款方式:货到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款
2.6采购预算:30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对响应人资格的要求
3.1、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3、响应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4、响应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或证明)。
3.6、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1302室)进行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
4.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1日下午13:30,开标地点为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1302室)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响应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600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 系 人:胡侠
联系电话:0435-500120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1302室。
联系人:高峥
电话:0431-89983999、15643610922
2022年6月7日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一次性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本次招标要求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3.3、响应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3.4、响应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或证明)。3.6、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10、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8日 至 2022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13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1302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1302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新胜路331号
联系方式:胡侠 0435-5001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1302室
联系方式:高峥0431-89983999、15643610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峥
电 话: 156436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