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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病原微生物自动核酸检测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1-04267
项目编号:JF2021(SZ)WZ0022
项目名称: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病原微生物自动核酸检测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病原微生物自动核酸检测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6,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货物 |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病原微生物自动核酸检测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6,300,000.00 | 6,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 ①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中未体现为基本户,须附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②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病原微生物自动核酸检测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所投标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所投标的货物(96道核酸提取仪、液体处理工作站、QPCR仪)均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③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为国产产品的,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制造商须具有所生产货物的生产范围。 (2)本项目允许国产产品或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2021年11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 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 室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招标文件公示 |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2日 |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与解密要求 | (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1月15日08:30-2021年11月17日09:30。 (2)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3)投标文件解密(开启):开标时,投标人在2021年11月17日09:30开始后30分钟内,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
询问、质疑 |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
询问受理方式 |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 |
质疑受理方式 |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 |
云开标 | 1.本项目采用云开标,投标人可登录“云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 |
名 称: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
联系方式:0757-83039043
名 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楼
联系方式:0757-83636019
项目联系人:招丽娟
电 话:0757-83636019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下载:委托代理协议.pdf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