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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核酸检测、液体处理及核酸提取工作站等招标(海南疾控)

1楼
equip2 发表于:2021-10-21 19:20:00

项目概况

新冠核酸公共检测实验室能力提升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一)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Y2021-202

项目名称:新冠核酸公共检测实验室能力提升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一)

预算金额:118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新冠核酸公共检测实验室能力提升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一)

2、项目预算:¥11820000.00元,其中A包:7120000.00元;B包:4700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分组包号:A包(全自动无人值守核酸检测系统),B包(全自动液体处理及核酸提取工作站(整合分杯系统))

4、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采购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预算(元)

分组包号

是否进口

全自动无人值守核酸检测系统

1

7120000.00

A包

全自动液体处理及核酸提取工作站(整合分杯系统)

1

4700000.00

B包

1.工作站主体为进口;2.分杯系统及封膜仪国产或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A/B包:国产设备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付使用,进口设备签订合同90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B包:1、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所投设备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到期的,应说明所投设备是在该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医疗器械,并同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进口产品的需提供货物制造厂商或国内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9日  至 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101室

方式:报名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证明、供应商的股东信息(工商行政部门打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接受邮件报名,需提供以上(1)-(3)项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A/B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或1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银行回执(或银行电子回执);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依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和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期间防控物资应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本项目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招标流程的时限可相应缩短。

三、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大道40号        

联系方式:封女士0898-65372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101室            

联系方式:李媛0898-653282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媛

电 话:  0898-65328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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