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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救治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兴宁市福兴毛屋坝宁江新城六期4栋1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481-2021-01753
项目编号:441481-2021-01753
项目名称:传染病救治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29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9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2000 | 492000 |
1-2 | 其他医疗设备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98000 | 49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包2(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医疗设备 | 高端监护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 | 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包3(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医疗设备 | 监护仪 | 3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50000 | 1050000 |
3-2 | 其他医疗设备 | 注射泵 | 3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500 | 220500 |
3-3 | 其他医疗设备 | 电动病床 | 8(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20000 | 320000 |
3-4 | 其他医疗设备 | 普通病床 | 3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12000 | 112000 |
3-5 | 其他医疗设备 | 床单位臭氧消毒机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 | 60000 |
3-6 | 其他医疗设备 | 便携彩超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5000 | 95000 |
3-7 | 其他医疗设备 | 便携式心肺复苏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45000 | 145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包4(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医疗设备 | 全身机彩超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 | 2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2)4)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包3,包4,包1)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3,包2)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包4,包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合同包2(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合同包3(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合同包4(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 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若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若投标人已办理二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若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在中国国内代理商/办事处出具的代理证或销售许可证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应明晰)。 3.4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合同包2(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若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若投标人已办理二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若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在中国国内代理商/办事处出具的代理证或销售许可证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应明晰)。 3.4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合同包3(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若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若投标人已办理二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若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在中国国内代理商/办事处出具的代理证或销售许可证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应明晰)。 3.4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合同包4(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若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若投标人已办理二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若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在中国国内代理商/办事处出具的代理证或销售许可证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应明晰)。 3.4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兴宁市福兴毛屋坝宁江新城六期4栋1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2021年11月0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东汇城D10栋客创汇B座506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东汇城D10栋客创汇B座506开标室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注:1、已办理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2、投标人成功登记后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
名 称:兴宁市人民医院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官汕一路1601号
联系方式:0753-3313169
名 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宁市福兴毛屋坝宁江新城六期4栋13号
联系方式:0753-3681980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753-3681980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