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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1-08653
项目编号:441901-2021-08653
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科研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4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自动玻片扫描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1,575,000.00元
包组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单价(元)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
包1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玻片扫描系统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75,000.00 | 1,575,000.00 |
合同包2(台式超速离心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788,000.00元
包组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单价(元)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
包2 | 临床检验设备 | 台式超速离心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88,000.00 | 788,000.00 |
合同包3(高效液相色谱):
合同包预算金额:709,000.00元
包组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单价(元)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
包3 | 临床检验设备 | 高效液相色谱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09,000.00 | 709,000.00 |
合同包4(荧光定量PCR):
合同包预算金额:688,000.00元
包组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单价(元)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
包4 | 临床检验设备 | 荧光定量PCR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88,000.00 | 688,000.00 |
合同包5(纳米颗粒跟踪分析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590,000.00元
包组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单价(元)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
包5 | 临床检验设备 | 纳米颗粒跟踪分析系统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90,000.00 | 590,000.00 |
合同包6(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493,000.00元
包组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单价(元)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
包6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93,000.00 | 493,00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货物须在签订合同后20个自然日内到货并安装,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后,试运行一周,期间一切正常,则试运行期结束后进行使用验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1年注册或注册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1,包2,包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参照招标文件格式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包4,包5,包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1,包2,包3,包4,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包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自动玻片扫描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注册证附页和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合同包2(台式超速离心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注册证附页和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合同包3(高效液相色谱)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注册证附页和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合同包4(荧光定量PCR)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注册证附页和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合同包5(纳米颗粒跟踪分析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注册证附页和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合同包6(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注册证附页和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时间:2021年0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2021年10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开标室。
1.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访问并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index.html)进行注册建档入库,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183-2999进行咨询。
名 称:东莞市人民医院
地 址:东莞市万江区新谷涌万道路南3号
联系方式:0769-28636192
名 称: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室。
联系方式:0769-22881456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69-22881456
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