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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宁中心血站科研类专用设备一批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由潜在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1-990758-GXJL
项目名称:南宁中心血站科研类专用设备一批采购
预算金额:485.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5.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A分标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 单位 | 预算单价 | 最高限价 (单价) | 项目最高限价合计 | 简要规格 |
1 | 垂直电泳装置 | 1台 | 5万元/台 | 5万元/台 | 5万元 | 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2 | 纯水机(20L) | 2台 | 3万元/台 | 3万元/台 | 6万元 | 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3 | 纯水机(100L) | 1台 | 6万元/台 | 6万元/台 | 6万元 | 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4 | 纯水机 | 1台 | 9.9万元/台 | 9.9万元/台 | 9.9万元 | 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5 | 电动移液器 | 1台 | 0.68万元/台 | 0.68万元/台 | 0.68万元 | 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6 | 配液仪 | 1台 | 5万元/台 | 5万元/台 | 5万元 | 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7 | 全自动细胞清洗离心机 | 1台 | 18.5万元/台 | 18.5万元/台 | 18.5万元 | 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8 | 梯度PCR仪 | 2台 | 17.95万元/台 | 17.95万元/台 | 35.9万元 | 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9 | 脱色摇床 | 1台 | 0.5万元/台 | 0.5万元/台 | 0.5万元 | 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说明 | 本项目最高限价合计:87.48万元整 本项目采购设置最高限价,所有投标人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B分标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 单位 | 预算单价 | 最高限价 (单价) | 项目最高限价合计 | 简要规格 |
1 | 采血秤 | 8台 | 0.4万元/台 | 0.4万元/台 | 3.2万元 | 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2 | 智能采血秤 | 14台 | 3.45万元/台 | 3.45万元/台 | 48.3万元 | 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说明 | 本项目最高限价合计:51.5万元整 本项目采购设置最高限价,所有投标人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C分标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 单位 | 预算单价 | 最高限价 (单价) | 项目最高限价合计 | 简要规格 |
1 | 血液辐照仪 | 1台 | 347万元/台 | 347万元/台 | 347万元 | 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说明 | 本项目采购设置最高限价,所有投标人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如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时须提供备案证明,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即可;如为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如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5日 至 2021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由潜在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09时30分(代理机构将投标文件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截止时间)
(2)投标企业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2021年8月5日17时30分前)送达,或顺丰邮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规定,竞标人无需到现场参与竞标,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至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项目投标文件选择邮寄方式送达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要求如下:
(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2021年8月5日17时30分前)送达。(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2021年8月5日17时30分前)送达,供应商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即9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内送达。
(4)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信息内容。如下: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投标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箱:
(5)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联系电话真实性,确保电话通畅。
(6)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02;收件人:李珊;联系电话:0771-5883580。(只接受顺丰快递)
2、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3)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4)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关于开标会的有关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招标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完成开标会工作。
4、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 , 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26号
联系方式:郭主任,0771-5389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771-5883580
联系方式:覃工、李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李工
电 话: 0771-5883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