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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化检试剂、微检、临检试剂磋商(广州海珠区疾控中心)

1楼
equip2 发表于:2021-6-1 20:09:00
项目概况

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试剂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区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5-2021-02247

项目编号:YLHC210589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试剂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化检试剂):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生物制剂化检试剂1(项)详见采购文件800,000.00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货物总额累计结算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时止。

合同包2(微检、临检试剂):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生物制剂微检、临检试剂1(项)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01,2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货物总额累计结算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时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化检试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合同包2(微检、临检试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化检试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持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②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或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③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④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⑤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合同包2(微检、临检试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持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②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或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③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④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⑤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区7号

方式:线上或线下报名(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区7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区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流程
1.线下报名:各潜在报价人凭《文件发售登记表》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报名登记,并领购磋商文件;
2.线上报名:各潜在报价人将办理报名登记资料(文件发售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报名费转账回单)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ylgdzb@126.com),以收到邮箱邮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和报名费收据。(如两个工作日没收到代理机构回复请致电查询:020-37889367-0)
注:(1)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供应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各潜在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领购磋商文件时,领购人员应附上必要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磋商文件可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也可通过邮寄方式获得(须额外收取人民币60元快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2)《文件发售登记表》请登录http://www.ylzb.top/网站进行下载。
(3)报名费用采用现金支付或公账汇款,若为其他方式,须提交手续费用。
(4)公账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智慧城支行
单位名称: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406 0801 0400 04812(采用公账汇款只接受以潜在报价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二)提交报价文件时间:2021年6月9日09时00分—09时30分
(三)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四)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五)供应商资格文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报价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六)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账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96号

联系方式:020-8422822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区7号

联系方式:020-37889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020-37889367

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8日

 

 

相关附件:
委托协议(2).pdf
磋商文件 ——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试剂采购项目(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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