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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藏财采【2020】1001
项目名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75.2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2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是否为进口产品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血气分析仪 |
是 |
1 |
台 |
|
|
2 |
荧光定量PCR仪 |
否 |
1 |
台 |
|
|
3 |
CenePro全自动提取仪 |
否 |
1 |
台 |
|
|
4 |
漩涡仪 |
否 |
2 |
台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若为厂家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供应商需提供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4)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血气分析仪”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否则视为其投标产品无效,作无效投标处理(需提供授权函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6日 至 2020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其他政策:
(1)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藏财采办【2020】13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2.公告媒介:《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1)由法定代表人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件;(2)由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
联系方式:次旺 18008992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
联系方式:王先生 0891-6342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891-634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