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涪陵区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2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A00451,20A00460,20A00463,20A00470
项目名称:涪陵区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18,000.00元
采购需求:
涪陵区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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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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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通量荧光定量PCR仪 |
104.5 |
2 |
1、配置标准:高通量荧光定量PCR仪主机1台,96*0.2ml加热模块1个,384孔加热模块1个,分析工作站1套,仪器原装标准分析软件1套,装机培训试剂1套。要求在不需要另行添置设备或者配件的情况下,保证能够开展样品中病毒核酸的检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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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动核酸提取仪 |
35 |
0.7 |
1、配置标准:自动提取仪1台。要求在不需要另行添置设备或者配件的情况下,保证能够开展样品中病毒核酸的提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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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化学发光仪 |
38 |
0.7 |
1、配置标准:化学发光仪1台。要求在不需要另行添置设备或者配件的情况下,保证能够开展样品中病毒抗体的检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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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全自动多病原芯片检测系统等 |
141.5 |
2.5 |
1、配置标准:全自动多病原芯片检测系统主机1台,内置2通道检测模块,条码扫描仪1台,多通道可变间距电动移液器(含5个充电器)5支。要求在不需要另行添置设备或者配件的情况下,保证能够开展样品中微生物多重核酸的检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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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致病菌质谱鉴定仪等 |
201 |
4 |
1、配置标准:致病菌质鉴定仪主机1台(含激光器、离子源、检测器、飞行管和真空系统),数据库及软件1套(含微生物数据库,微生物采集与分析软件,IVD版本软件),数据处理系统1套(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3.5GHz CPU处理器,16GB内存,1TB硬盘,27寸液晶显示屏,条码扫描器1套),3KVA UPS1台,标本板1套(一次性分体式标本板,96孔,2块标本板(靶托),10个标本板(靶面)),质谱样本预处理试剂1盒,质谱鉴定校准品1盒(必须是通过医疗器械注册认证产品)。要求在不需要另行添置设备或者配件的情况下,保证能够开展样品中的微生物致病菌鉴定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11月11日 至 2020年12月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2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2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经办人:封雷
采购人电话:1398330389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业大道36号
联系方式:13983303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023-7222007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7222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