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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全自动核酸提取仪询价(重庆璧山区中医院)

1楼
equip2 发表于:2020-9-2 10:08:00

项目概况:

“采购全自动核酸提取仪一台”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9月7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A00406

项目名称:采购全自动核酸提取仪一台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65,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一)主要技术要求:

1、工作模式:液体处理采用高精密、高稳定性平台。能自动完成加样+核酸提取+PCR反应体系配制与核酸转移加样。适用于临床检测、科研、基因组学、食品安全、法医等领域;配合核酸提取试剂盒可提取各种样本中的病原体DNA/RNA,组织样本中基因组。

2、处理通量:1-96个。

3、提取方式:磁珠法核酸提取。

4、样本体积:样本处理量最大500μL。

5、处理体积:最大1000μL。

6、提取速度:磁珠法核酸提取96个样品/最快60分钟完成。

7、加样通道:4通道移液.最小间距18毫米。

8、温度控制范围:室温~99℃。

9、单次移液范围:1ul~500μL。

10、移液精密度:重复性:变异系数≦±1%(≥10μL);精准性:误差≦±1%(≥10μL)。

具体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能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询价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8月31日 至 2020年9月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响应文件提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9月7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9月7日 10: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五、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20年9月7日 10:30

询价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

采购经办人:陈刚

采购人电话:1862330703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中医院巷80号

联系方式:18623307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02341660583

代理机构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刚

项目联系人电话:18623307033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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