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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益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冠疫情发热门诊应急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冠疫情发热门诊应急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YNGJ-18002GN/20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贺
项目联系电话:189191628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73号(军粮中心8楼801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贺 189191628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甘肃益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贺 18919162802
代理机构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73号(军粮中心8楼8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万元) 备注包一 生物安全高压灭菌器 1 台 6.5万 包二 实时荧光定量PCR分析仪 1台 60万 进口,96孔包三 超低温冰箱 1台 8万 进口包四 高速冷冻离心机 1台 9.8万 进口 高速离心机 2台 5万 离心机 2台 0.9万 包五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1台 65万 进口,96孔包六 微量移液器 22件 8.72万 进口包七 低温标本转运箱 4件 1.2万 冰箱 2台 2.7万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或备案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对提供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提供区域总代理授权函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复印件且加盖区域总代理的公章)。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省外企业可不提供“信用甘肃”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7.82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7月06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28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2日 17:1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73号(军粮中心8楼801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200元/包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7月06日 14:10 至 2020年07月06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7月06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及《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的通知》(兰卫函〔2020〕24号)的规定,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现对新冠疫情发热门诊应急所需的医疗设备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贺
项目联系电话:1891916280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