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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检验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02包:生化免疫机1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检验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02包:生化免疫机1台
项目编号:ZB0105-2005-ZCHW01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7-678125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027-678125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经理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生化免疫机1台,要求同时具有生化和免疫模块。单模块测试速度要求:生化≥1500测试/小时,离子≥500测试/小时,免疫≥200测试/小时。详细参数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质保期: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12个月质量目标:全新合格产品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对供应商和响应货物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境内生产企业参与采购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第一类医疗器械);代理企业参与采购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所响应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26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5月12日 17:44 至 2020年05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及CA申请指南)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线上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26日 14:00 至 2020年05月26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线上递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26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4号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
(1)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的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完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2)如采购文件规定同时接收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4号会议室。
2.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或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如需)的,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将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3.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不便及进入办公场所必需的验码、测温、登记等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4.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5.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6.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7-6781250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