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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科研设备质谱成像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科研设备质谱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XM_2018_000131_00295646_FCG-JH0014-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天泽
项目联系电话:185007066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26号院
联系方式:邢永涛,010-819126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天泽,1850070669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名称: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科研设备质谱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2.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质谱成像系统 | 1 | ...... 1.1离子化模式:解吸电喷雾离子源或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离子源; 1.2常压敞开式解吸电喷雾离子源需满足:离子传输管长度:不低于10cm;喷雾高压:最高电压不低于5000V,连续可调;电喷雾离子源耐受流速:1-50 μL/min; ...... |
注:
1、“▲”允许提供进口产品,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2、本项目共分1个包,供应商只可投完整包,不允许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进行投标。
3.用途: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实验室使用。
4.简要技术需求:满足磋商文件中的货物技术规格及要求说明。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开启现场查询为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2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04-23 09:30至2020-04-28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2.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2.1经办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内容需包含其办理本项目购买文件等手续,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或签字),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人身份证件、驾驶证其中一项)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2如自然人参与磋商的,上述资料仅需签字或人名章即可。
2.3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要求的通告》的相关要求。请各经办人员注意:
?=1 \* GB3 ①确保到场人员均应为在京身体健康人员或外埠进京(返京)隔离已满14天的身体健康人员,并佩戴口罩;
?= 2 \* GB3 ②由于疫情期间未全面复工,经办人需至少提前一天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确定领取文件办理时间;
?= 3 \* GB3 ③配合大厦物业工作人员出示健康宝并进行体温检测及人员信息登记等事宜,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磋商文件售价: ¥2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05-12 13:00至2020-05-12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5-12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 磋商文件编号:HCZB2020-090
2.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000.00元,超预算报价投标无效。
3.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磋商报价部分30分;商务部分36分;技术部分34分。
4.由于系统原因,其它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5.本公告同时发布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天泽
项目联系电话:1850070669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 68 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16]2862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等。
公告期限:2020年4月22日至 2020 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