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01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2,001,000.00人民币元。其中: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及配套试剂:最高限价390,500.00元/台;高敏发光自动免疫分析仪及配套试剂:最高限价745,000.00元/台;血气分析仪:最高限价475,000.00元/台。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如果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产品授权书。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3月20日 8:30 时起至 2020年3月27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将“领取文件其他说明”所列资料扫描件发到邮箱syzbzx02@163.com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供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16日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响应文件的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7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王主任
联系电话:024-83282858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项目联系人:张晓龙、周荔
联系电话:024-22503077
传真:024-22503577
邮箱地址:syzbzx02@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240180262210001
账号:240180262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