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中医药大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中医药大学中药专业创新人才培养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中药专业创新人才培养建设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XMBZB-2018-181
三、采购人名称: 陕西中医药大学
地址:咸阳世纪大道1号
联系人:陕西中医药大学经办
电话:0293818508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700950375
传真:029--83691973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陕西中医药大学中药专业创新人才培养建设采购项目1套
项目概况: 采购人针对陕西中医药大学中药专业创新人才培养建设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用途: 1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1台 为进口产品2 全波长酶标仪 1台 为进口产品3 纯水超纯水一体机 1台 为进口产品4 管式炉 1台 5 马弗炉采购 1台 6 计算服务器平台 1套 注:采购内容包含以上货物的详细参数、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已做进口论证并接受进口产品)。
采购预算: 10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生产厂家的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以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名。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4〕185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10 09:00:00至2018-12-1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售后不退,谢绝邮递。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03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第一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1-03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第一评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00950375
2、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4、账 号:102807336850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