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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旭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2018年修购项目“果树基因组、环境与栽培模式互作研究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2018年修购项目“果树基因组、环境与栽培模式互作研究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HNCS-2018-GSS-01-01/02/03/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371-550021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63中南
联系方式:张老师,0371-550021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中旭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女士; 0371- 65862097; rll@centralsun.com.cn;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9号国泰财富中心9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序号 | 仪器名称 | 数量 |
1 | 1-1 | 三重四极杆气质质联用仪 | 1 |
1-2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1 | |
1-3 | 落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 | 1 | |
1-4 | 真空冻干机 | 1 | |
1-5 | 冷冻干燥仪 | 1 | |
1-6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1 | |
2 | 2-1 | 荧光定量PCR仪 | 2 |
2-2 | 梯度PCR仪 | 6 | |
2-3 | 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 | 2 | |
2-4 | 小型冷冻离心机 | 6 | |
2-5 | 台式恒温摇床 | 2 | |
2-6 | 真空离心浓缩仪 | 2 | |
2-7 | 超灵敏多功能成像仪 | 1 | |
2-8 | 自动电位滴定仪 | 1 | |
2-9 | 大数据采集管理系统 | 2 | |
3 | 3-1 | 超景深三维显微镜 | 1 |
3-2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1 | |
3-3 | 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 | 1 | |
3-4 | 形态分析仪 | 1 | |
3-5 |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 1 | |
3-6 | 纯水超纯水一体系统 | 1 | |
3-7 | 高压灭菌器 | 2 | |
3-8 | 消化炉 | 1 | |
3-9 | 红外热成像仪 | 1 | |
3-10 | 植物根系生长监测系统 | 1 | |
3-11 | 自动气象站 | 1 | |
4 | 4-1 | 树木粉碎机 | 1 |
4-2 | 拖拉机 | 5 | |
4-3 | 果园管理机 | 3 | |
4-4 | 自走式风送喷雾机 | 1 | |
4-5 | 割草机 | 2 | |
4-6 | 施药无人机 | 1 | |
4-7 | 果园升降自卸搬运机 | 1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营业范围须与本次招标范围相关;3.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且显示无不良记录;4.投标人应在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4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2日 09:30 至 2018年07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9号国泰财富中心909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9号国泰财富中心909室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详细内容,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为贯彻落实郑财办购〔2012〕8号《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评审时给予中型企业3%的价格扣除,给予小型或微利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
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