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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毛细管电泳、微生物限度检测过滤、超低冰箱竞标(大连食检)

1楼
equip2 发表于:2018-7-2 9:56:00

大连市食品检验所微生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食品检验所委托,就大连市食品检验所微生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2

项目名称:大连市食品检验所微生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1.3

项目编号:JHCG2018-0616

1.4

采购预算:68.400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标段名称财政资金(万元)其他预算资金(万元)总预算资金(万元)
大连市食品检验所微生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68.40000.000068.4000
1.5

该项目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天公布。 

1.6

采购内容:毛细管电泳仪一台、微生物限度检测用过滤系统一台、超低温冰箱一台(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1.7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详见采购文件。

2.2

截至 201874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3

报名其他条件:(一)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提供);
(三)外地供应商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dl.gov.cn/dlweb/)“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

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外地供应商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以上资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采购文件。 

 

时间:自2018年06月27日起至2018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售价:每套1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采购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2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元)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大连市食品检验所微生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12000.002018年07月04日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与接受响应性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7月05日13:002018年07月05日13:30 

 

(2)响应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五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7月05日 13:30:00

 

(4)谈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五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大连市食品检验所

 采购代理机构: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东路102号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邮编:

 

 邮编:

116000

 联系人:

贾茜

 联系人:

王维阳、孙波

 电话:

0411-88167300

 电话:

0411-88156193

 传真:

 

 传真:

0411-88156193(自动)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dljinhua@126.com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018年06月27日起,至2018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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