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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对俄农业技术合作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对俄农业技术合作中心实验仪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对俄农业技术合作中心实验仪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YZB(W)-磋-20180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22152、82342678转80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对俄农业技术合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学府路3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女士 0451-823466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女士0451-82322152、82342678转801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总有机碳/总氮(TOC/TN)分析仪一台,全自动凯氏定氮仪一台;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开户许可证;3.5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总有机碳/总氮(TOC/TN)分析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可在评审现场与生产厂家核实);3.6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及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总有机碳/总氮(TOC/TN)分析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每年至少一项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3.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包含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方为有效,由供应商自行前往企业工商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进行查询,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磋商;3.10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11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3.12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1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4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7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18年04月23日至2018年04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00,13:30-15:30(法定休息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本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进行报名登记。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30 至 2018年05月03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2楼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2楼开标大厅
四、其它补充事宜: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对俄农业技术合作中心实验仪器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对俄农业技术合作中心的委托,对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对俄农业技术合作中心实验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对俄农业技术合作中心实验仪器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DYZB(W)-磋-2018048;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资金:575,000.00 元;
2.4 采购内容:总有机碳/总氮(TOC/TN)分析仪一台,全自动凯氏定氮仪一台;
2.5 供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使用;
2.6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7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包;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开户许可证;
3.5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总有机碳/总氮(TOC/TN)分析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可在评审现场与生产厂家核实);
3.6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及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总有机碳/总氮(TOC/TN)分析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每年至少一项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包含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方为有效,由供应商自行前往企业工商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进行查询,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磋商;
3.10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11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3.12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报名登记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报名登记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18年04月23日至2018年04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00,13:30-15:30(法定休息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本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进行报名登记。
4.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备齐原件及复印件的报名或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4.3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为2018年04月23日至2018年04月27日9:00-11:00,13:30-15:30(法定休息日除外),请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03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2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对俄农业技术合作中心
采购人地址:哈尔滨市学府路368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346678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322152、82342678转8017
传真:0451-82322152、82346678、82342678转8014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