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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荧光显微镜、超微量紫外可见分光度计招标(广州十二医院)

1楼
equip2 发表于:2017-12-5 9:42:00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倒置荧光显微镜升级+超微量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倒置荧光显微镜升级+超微量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X17390117YLC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3030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天强路1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家栋 020-87300828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采购内容

包 号

包组内容

数量

(单位)

交货期

类别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包一

倒置荧光显微镜部件升级

一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货物

34.976

超微量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一台

 

2.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进口并经论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 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5. 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9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04日 09:00 至 2017年12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22日9:00~12:00,14:0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组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5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如有国家另行规定则从其规定);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所有证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仅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但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3) 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 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招标公告”公示期间三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7)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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