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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正置荧光显微镜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正置荧光显微镜等设备
项目编号:[3500]FJSH[GK]20171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28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1号
联系方式:汪晓军:0591-228621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洪童:0591-8370282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450000 | 9000 | |||||
2 | 526000 | 1052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明细 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2)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表格自拟)。包:2明细 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2)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表格自拟)。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30日 11:30 至 2017年12月15日 11: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附件http://cz.fjzfcg.gov.cn/notice/noticeinfo/104765/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http://cz.fjzfcg.gov.cn/notice/noticeinfo/104765/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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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说明: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后,若财政部有发布最新一期节能清单,评审当天将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4)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合同包一、已办理进口审批手续,(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可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同时满足要求的国产产品也可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它地区的产品除外]。(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