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产品质量检测研究院液相质谱联用仪采购一标段招标公告 |
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产品质量检测研究院委托,就大连市产品质量检测研究院液相质谱联用仪采购一标段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1.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1.1 |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
1.2 | 项目名称:大连市产品质量检测研究院液相质谱联用仪采购一标段 |
1.3 | 招标编号:xldcg-2016-26-3 |
1.4 | 采购预算:260.0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 | | | 标段名称 | 财政资金(万元) |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 总预算资金(万元) | 大连市产品质量检测研究院液相质谱联用仪采购一标段 | 260.0000 | 0.0000 | 2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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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天公布。 |
1.6 | 招标内容: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7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
2.2 | 截至1899年12月31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
2.3 | 报名其他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证明。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截止开标前一天止,经查询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失信黑名单(黑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检察机关及根据实际需要引入的其他官方认可合法有效的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四、采购预算: 260万元。 注:1.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2.本项目采购为非盈利(科研)项目,进口产品并不会产生任何税费; 3.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国内产品如满足招标文件中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也可参与投标。 4.本次采购的电脑和激光黑白打印机设备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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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dl.gov.cn/dlweb/)“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
3.1 |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
|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授权原件、及以上证明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上述相应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报名回执码(复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需加盖公章)各一套,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到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
| 时间:自2017年09月30日起至2017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
| 地点: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时代广场B座3305); |
| 售价:每套3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
| 图纸押金10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
3.2 |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5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 | | 标段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大连市产品质量检测研究院液相质谱联用仪采购一标段 | 25000.00 | 2017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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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4.1 |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0月20日13:30至2017年10月20日14:00; |
|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十六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 |
|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 |
5.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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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 | 大连市产品质量检测研究院 | | 采购代理机构: | 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地址: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时代广场B座3305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禄 | | 联系人: | 刘智航 |
| 电话: | | | 电话: | 0411-84805690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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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自2017年09月30日起,至2017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