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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进样器、天平、显微镜、蛋白转印等招标(广东食药学院)

1楼
equip2 发表于:2017-9-14 19:43:00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的委托,对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7-156078-004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18,000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835-1701336N4101C1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3.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

1

纳米激光粒度仪

1

161.8万元

2

Zeta电位测量仪

1

3

自动永停滴定仪

2

4

气相顶空进样器

2

5

带抽风系统、PV塑料防酸碱和腐蚀的试剂柜(pp试剂柜)

2

6

电子天平

2

7

电子天平

64

8

阿贝折射仪

20

9

数显粘度计

6

10

生物双目显微镜

60

11

分光光度计

30

12

倒置相差荧光显微镜

1

13

生物安全柜

1

14

二氧化碳培养箱

1

15

蛋白转印系统

1

16

水平电泳仪

1

17

手动多道排枪

1

注:1.详细技术参数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应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选择以下报名方式并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购买(人民币200元):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近期缴纳税款的证明材料;

4)提供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场地、技术人员等);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电汇购买(人民币300元):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 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并请注明事由:N4101C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及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快递至我司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13日 至 2017年09月30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0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71010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14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2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先生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2885416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联系人:杨先生、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3
传真:020-872845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28854166
传真:020-28854166邮编:51052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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