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药品检验所实验室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大连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药品检验所委托,就大连市药品检验所实验室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1.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1.1 |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
1.2 | 项目名称:大连市药品检验所实验室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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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招标编号:ZXCG2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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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采购预算:53.12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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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标段名称 | 财政资金(万元) |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 总预算资金(万元) | 瓶口分配器、自动电子滴定器 | 8.9000 | 0.0000 | 8.9000 | 去静电装置、全自动均质器等设备 | 44.2200 | 0.0000 | 44.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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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0天公布。 |
1.6 | 招标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A包 去静电装置 4 台 天平罩 1 台 融变仪 1 台 离心机 1 台 全自动均质器 1 台 除湿机 1 台 培养箱 1 台 酸度计 1 台 试剂存储柜 1 台 涡旋混匀器 1 台 生物安全柜 1 台 B包 瓶口分配器 4 个 自动电子滴定器 1 台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去静电装置、生物安全柜、培养箱、瓶口分配器、自动电子滴定器)可提供进口产品,其他产品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单位,两个包可兼投兼中。投标人投两个包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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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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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截至2017年9月24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
2.3 | 报名其他条件:A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去静电装置、生物安全柜、培养箱)的合法有效授权。 B包: 3、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4、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瓶口分配器、自动电子滴定器)的合法有效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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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dl.gov.cn/dlweb/)“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
3.1 |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
|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报名回执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以上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大连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
|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 时间:自2017年09月04日起至2017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
| 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B1区17号楼3单元1楼2号; |
|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
|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
3.2 |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9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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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标段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瓶口分配器、自动电子滴定器 | 1000.00 | 2017年09月20日 | 去静电装置、全自动均质器等设备 | 8000.00 | 2017年0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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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4.1 |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9月25日13:30至2017年09月25日14:00; |
|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三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9月25日 14:00:00; |
|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四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9月25日 1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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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三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4.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
5.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 | |
|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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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 | 大连市药品检验所
| | 采购代理机构: | 大连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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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 | 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B1区17号楼3单元1楼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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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邮编: | 1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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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付岩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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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 | 电话: | 0411-8686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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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传真: | 0411-8686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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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dlzx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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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自2017年09月04日起,至2017年09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