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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兴安岭地区中心血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兴安岭地区中心血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兴安岭地区中心血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C[2017]0020/ZZ71978HW0010-0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颖
项目联系电话:0451-81888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兴安岭地区中心血站
地址:大兴安岭
联系方式:李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颖0451-8188888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兴安岭地区中心血站的委托,对大兴安岭地区中心血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DC[2017]0020/ZZ71978HW0010-0102
二、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中心血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预算内资金:1995000元
四、采购内容: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备注 |
第1包 |
血液成分分离机 |
1台 |
195000元 |
国产 |
第2包 |
全自动酶免工作站 |
1台 |
1800000元 |
进口 |
合计 |
|
|
1995000元 |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 货 期:
第一包为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第二包为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1) 如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产)或制造商所在国家允许其生产的证明文件(进口)。
(2) 如投标人为经营经销企业: 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产)或设备制造商所在国家允许其生产及销售的证明文件(进口),并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1包与第2包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有意参与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08月16日起至2017年08月22日每天09:00~11:00、14:0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一楼文件购买室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人民币500元。
2、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携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为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5)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产)或制造商所在国家允许其生产的证明文件(进口)。 如投标人为经营经销企业: 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产)或设备制造商所在国家允许其生产及销售的证明文件(进口),并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6)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截图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成功截图证明材料;
(7)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5日上午09:00,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十、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提交投标文件,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购单位:大兴安岭地区中心血站
联 系 人:李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 目 负 责 人:王颖
电 话: 0451-81888888
传 真: 0451-8818888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1) 如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产)或制造商所在国家允许其生产的证明文件(进口)。(2) 如投标人为经营经销企业: 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产)或设备制造商所在国家允许其生产及销售的证明文件(进口),并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1包与第2包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6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一楼文件购买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