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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微量紫外分光光度计磋商(天津药检院)

1楼
equip2 发表于:2017-6-5 19:03:00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微量紫外分光光度计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微量紫外分光光度计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17-TJHP-1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2-843138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贵州路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齐老师 235182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戈女士 022-84313819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微量紫外分光光度计一台,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属授权书或制造商在中国授权的经营机构出具的销售授权书;3.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期缴费凭证;6.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4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6月15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6月05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cgp.gov.cn/gys_login.jsp)。(2)现场发售,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6月15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15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渤轻党校B座107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6月1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渤轻党校B座107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2-8431381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开标时携带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小企业认证证明”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全国企业信息查询网站(http://www.gsxt.gov.cn)小微企业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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