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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前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就台前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羽绒羽毛产品质检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濮阳GTXH-2017-087
2.采购项目名称:台前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羽绒羽毛产品质检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总投资额:187.6万元
5.项目标段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恒温恒湿实验室建设,包括实验室内部装修、电气、空调、弱电系统的设计与实施,30万元;
第二标段:纺织品类检测设备,35.2万元;
第三标段:通用实验室设备、高效液相色谱仪,122.4万元;
6. 工期:
第一标段:45日历天;
第二标段:30日历天;
第三标段:通用实验室设备30日历天、高效液相色谱仪90日历天;
7. 建设及交货地点:台前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所指定地点;
8. 质量要求:合格
9. 质保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书,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施工和售后运营维护保障能力(提供承诺书),须附制造商营业执照;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主要内容),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安装和售后运营维护保障能力(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第三标段:
1、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实验室设备等经营范围);
2、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授权内容包括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其中通用实验室设备主要内容为万分之一天平、PH计、纯水机、多功能测量仪等;高效液相色谱仪设备主要内容为高效液相色谱仪);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安装和售后运营维护保障能力(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注:第一二三标段除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还须同时具备:
1、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只可针对以上一个标段进行投报。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
(1)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报名人劳动合同、报名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及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2)“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原件(注:若为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营业执照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查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两套并逐页加盖公章,报名资料需与投标文件资料保持一致,资料变更需经招标人同意后进行变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发现提供造假资料,上报有关征信系统黑名单。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濮阳市京开大道戚城公园内龙宫二楼;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伍千元人民币(¥5000元)
第二标段:伍千元人民币(¥5000元)
第三标段:壹万元人民币(¥10000元)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15:0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人:逯先生
电 话:18236093825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393-8971055、13513719709
监督单位:台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93-2211221,13721771333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