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西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大连市西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发光检测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YCG17-XG01
二、招标内容:全自动发光检测仪 1台(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供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采购预算:
70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三)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原件;
(四)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五)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截至2017年03月1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7年02月08日至2017年02月14日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室)。
六、报名要求:
4、报名供应商须携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打印出的报名回执码。
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报名回执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上述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7年03月02日13:15时~13:4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政府采购第1受理区。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03月02日13:4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5开标室。
十、招
标
人:大连市西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景越 电 话:0411-86867182
传 真:0411-86867182 电子邮箱:hongyu2715933@126.com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大连西岗支行 340020060930001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