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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0724-1701D15N00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田
项目联系电话:(8620)378605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多宝路63号
联系方式:冯先生 (8620)812920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帆(女) (8620)3786052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全自动细胞形态学分析仪 |
1套 |
人民币99万元 |
2 |
三气培养箱 |
6台 |
人民币75万元 |
3 |
荧光倒置显微镜 |
1台 |
人民币45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具备有效的厂家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6.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适用于包1、包2);7.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适用于包1、包2);8.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企业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16日 08:30 至 2017年02月0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附参考模板);4、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注:1、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2、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0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0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6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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