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服务器等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Z17-211-123A)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医科大学 委托,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医科大学服务器等购置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服务器等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HZ17-211-123A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第1包 |
服务器 |
塔式外观,集成式前后铝制把手(方便部署和移动)支持机架式安装等 |
4 |
教学专用仪器 |
多媒体讲台 |
2.16 |
教学专用仪器 |
低温保存箱 |
1.1 |
其他制冷电器 |
冰柜 |
0.165 |
教学专用仪器 |
张力传感器 |
1.05 |
教学专用仪器 |
压力传感器 |
1.1 |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
鼠盒 |
0.09 |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
兔盒 |
0.29 |
教学专用仪器 |
电子天平 |
0.435 |
第2包 |
教学专用仪器 |
舒适型恒温混匀仪(进口) |
4.9 |
第3包 |
教学专用仪器 |
蛋白电泳仪电源(进口) |
3.7 |
教学专用仪器 |
大型垂直电泳系统(进口) |
3.3 |
教学专用仪器 |
大型Trans-Blot转印槽(进口) |
2.9 |
教学专用仪器 |
Trans-Blot SD半干转印槽(进口) |
5.2 |
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明细:舒适型恒温混匀仪、蛋白电泳仪电源、大型垂直电泳系统、大型Trans-Blot转印槽、Trans-Blot
SD半干转印槽
三、项目预算
30.39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不仅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同时还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最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含报表),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投标人需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同时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1-13到 2017-01-2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电汇或直接购买(标书发售截止日之前)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4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1-25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1-25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小姐
2.联系电话:022-8816194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医科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台红祥:8333676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816194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本部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下载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