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孟连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委托,对孟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YNYG2016-0715进行公开招标活动,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孟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
二、采购预算:184.92万元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分样器 | 2 | 台 | |
2 | 电子天平0.1mg | 1 | 台 | |
3 | 电子天平0.01g | 2 | 台 | |
4 | 台秤 | 1 | 台 | |
5 | 样品粉碎研磨设备 | 2 | 台 | |
6 | 固相萃取装置 | 1 | 台 | |
7 | 电热鼓风干燥箱 | 2 | 台 | |
8 | 马弗炉 | 2 | 台 | |
9 | 低温冷冻柜 | 2 | 台 | |
10 | 电冰箱 | 3 | 台 | |
11 | 便携式冷藏箱 | 2 | 台 | |
12 | 旋转蒸发仪(含泵和冷却水系统) | 1 | 台 | |
13 | 康式振荡器 | 2 | 台 | |
14 | 氮吹仪(含刚瓶) | 1 | 台 | |
15 | 恒温培养箱 | 2 | 台 | |
16 | 匀浆机 | 1 | 台 | |
17 | 冷冻离心机 | 1 | 台 | |
18 | 电子恒温水浴锅 | 1 | 台 | |
19 | 超声波清洗器 | 1 | 台 | |
20 | 瓶口移液器 | 2 | 台 | |
21 | 可调式移液枪(手动) | 2 | 支 | |
22 | 有机移液枪 | 2 | 支 | |
23 | 石墨消解仪 | 1 | 台 | |
24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1 | 套 | 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
25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1 | 套 | |
26 | 气相色谱仪 | 1 | 套 | 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
27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 | 套 | |
28 | 凯氏定氮仪 | 1 | 台 | |
29 | 农药残留速测仪 | 1 | 套 | |
30 | 酶标仪(含洗板机) | 1 | 套 | |
31 | 酸度计 | 1 | 台 | |
32 | 分光光度计 | 1 | 台 | |
33 | 智能电导率仪 | 1 | 台 | |
34 | 离子计 | 1 | 台 | |
35 | 磁力搅拌器 | 2 | 台 | |
36 | 洗眼器 | 2 | 套 | |
37 | 其他小型配套设备 | 1 | 批 | |
38 | 化学试剂 | 1 | 批 | |
39 | 玻璃器皿 | 1 | 批 | |
40 | 标准物质 | 1 | 批 | |
41 | 通风柜 | 4 | 套 | |
42 | 实验台柜 | 1 | 批 |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所投项目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五、资金情况:已落实。
六、交货期:国产设备部分:30日历天,进口设备部分:90日历天。
七、交货地点:孟连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具体配送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八、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违约责任承诺书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1投标人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流程,须承诺提供一年以上免费维保期;
1.2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资格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根据《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文件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2.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3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需提供授权书原件的产品:(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2、原子荧光光度计3、气相色谱仪)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
3.1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云南燕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普洱市龙生路88号,公园1号109栋2-6室)
4、招标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2016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月13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止,递交地点: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405室。
5.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3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405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应向云南燕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有效凭据供开标时查验。
7、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8、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nggzyxx.com、普洱政务服务网http://www.pezw.gov.cn发布。
采购人: 孟连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879-8721818 地址:孟连县登改路7号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燕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0879-2890889 传 真:0879-2890889
地址:云南燕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普洱市龙生路88号,公园1号109栋2-6室)
第一章 孟连 招标公告 12月22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