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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质谱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质谱仪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AXC0100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峥
项目联系电话:139712796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
联系方式:费老师1397127960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华中师范大学
项目名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质谱仪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华中师大招字[2016AXC01008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到位
二、招标项目主要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标段一:
序号 |
设备/服务名称 |
数量 |
质保及服务要求 |
1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 |
进口部件2年质保,国产部件3年质保,消耗品除外。 |
标段二:
序号 |
设备/服务名称 |
数量 |
质保及服务要求 |
1 |
质谱仪 |
1 |
进口部件2年质保,国产部件3年质保,消耗品除外。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还须备具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相关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提供经销代理资格证明文件或项目授权书;
2.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成交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3.进口设备要求开出信用证6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即日起至12月2日下午5:30前在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网(http://zb.ccnu.edu.cn/)上进行商家注册、网上投标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28日—12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115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
六、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20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二楼201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联系方式: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pms.ccgp.gov.cn及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网站上发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027-67862906
技术联系人:费老师 13971279607
电子邮件: zhaobiao@mail.ccnu.edu.cn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115室,邮政编码: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还须备具以下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相关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提供经销代理资格证明文件或项目授权书;2.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成交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原件备查;3.进口设备要求开出信用证6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28日 08:30 至 2016年12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115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二楼20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