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5390040001
项目联系人:刘芳
项目联系电话:18631436909
采购人:承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双桥区牛圈子沟
采购人联系方式:13081898290
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2561088
预算金额:1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2月0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1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承德市西大街天泽嘉园B座6单元918房间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九华山南侧)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资格要求;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仪器、仪表”等相关内容的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院开具,无犯罪记录)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如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主要设备(液相色谱仪(进口)、体视显微镜(进口)、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投标申请人投标,如超过一家以先报名的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下列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供投标主要设备“液相色谱仪(进口)、体视显微镜(进口)、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经销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另填写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下载办法为: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3台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