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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质谱联用仪招标(珠海市公安局)

1楼
equip2 发表于:2016-11-14 17:35:0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购置理化检验仪器设备(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购置理化检验仪器设备(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GJ2016-2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建兵

项目联系电话:21737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联系方式:徐小姐、0756-86419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建兵、0756-2173707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购置理化检验仪器设备(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10日 12:40 至 2016年11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 11: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 11:3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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