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楚雄州动物疫控中心购置检测设备(A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楚雄州动物疫控中心购置检测设备(A包)
	1.2项目编号:云旺招CX-CG2016-060
	1.3招标内容:PCR仪和凝胶成像分析系统,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供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
	1.5交货地点:楚雄州动物疫控中心;
	1.6售后要求: 
整体不少于一年免费上门质保,提供设备使用培训。
	1.7质量标准:符合最新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并达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提供新证); 
	3.2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书;
	3.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采购内容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使用培训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5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3.6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7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进口设备在验货时均需提供中文海关报关单;
	3.8供应商成交后须为采购人办理进口产品免税手续服务(进口设备若为免税产品);
	3.9开标时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10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完整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提供新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提供);
	5.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11月01日起至2016年11月07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4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6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6年11月21日14:0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
	7.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1日14:30时(北京时间)。
	7.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价:231200.00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媒体发布。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楚雄市太阳历大道鹿和小区
	联系人:盛老师     
	联系电话:13887887736
	      
  
	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南门357栋
	联系人:王兴亮
	电 
话:13987082984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