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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核酸检测系统招标(福建省宁德市中心血站)

1楼
equip2 发表于:2016-10-9 17:45:00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宁德市中心血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THN-60201609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265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中心血站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中心血站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 0593-2826502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省宁德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必须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3)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4)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6)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佰叁拾贰万元整(¥232万元)各投标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10)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30日 08:00 至 2016年10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说明: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30日起至2016年10月12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购买标书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3、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4、购买标书与投标保证金款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帐号:1501014170012067
收款单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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