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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显微镜、切片机、染色机、核酸蛋白定量等招标(南京警察学院)

1楼
equip2 发表于:2016-9-29 17:21:00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受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度教学科研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度教学科研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JITC-1611AH15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诚

项目联系电话:025-832486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

联系方式:胡京林 025-858789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诚 025-83248600

代理机构地址: 西康路七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采购设备名称

采购数量

采购预算(人民币)

1

三维激光建模系统

1套

70.00万元

2

体视显微镜

1台

10.00万元

3

生物显微镜-图像采集系统

1台

20.00万元

4

超薄切片机(玻璃刀、钻石刀)

1台

62.00万元

5

全自动微波组织处理机

1台

16.00万元

6

自动染色机

1台

8.00万元

7

修块机

1台

6.00万元

8

核酸蛋白定量仪

1台

8.00万元

9

玻璃制刀机

1台

8.00万元

备注:以上各包设备均经财政部门批复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具备设备制造商为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及质保服务承诺函;(3)投标设备必须具备类似使用业绩,需提供合同有效复印件等证明材料;(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承诺; (5)投标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 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资质要求逐条响应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6日 18:16 至 2016年10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康路七号6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汇或现场购买每包5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西康路七号16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需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四部门中任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将符合条件单独列明,否则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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