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生物器材论坛 http://www.bio-equip.com/
普洱市公安局核酸纯化仪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普洱市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经普洱市财政局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受普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特邀请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一、
项目名称:普洱市公安局核酸纯化仪采购
二、 采购编号:KPCC201609076
三、 项目概况及磋商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刑事刑法医疑难检材核酸纯化仪 |
1 |
套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经营及许可范围包括本次项目采购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4.2投标人必须具有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必须在BB级及以上。
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所投疑难检材自动化提取纯化系统必须有CE认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国际法医ENFSI和SWGDAM认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冷冻研磨仪、疑难检材纯化仪的生产厂家或者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明。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项目采购设备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采购论证公示已于
4.6本项目预算:45万元
五、竞争性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磋商文件每包售价为¥400.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3.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和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时间:
2.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3.地点:普洱市西园路6号老办公楼202。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采购人:普洱市公安局
联系人:王锋
电话:0879-215933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
联 系 人:郭洁
联系电话:0879-2132549 传 真:0879-213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