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显微镜采购及标准机房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显微镜采购及标准机房改造项目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项目采购X[20160824]-2010号)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和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批复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显微镜采购及标准机房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 HBDL-JL16-C0010
2.3招标范围、用途:第一标段:显微镜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第二标段:标准机房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4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2063号。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和其他资金。
2.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9采购预算:第一标段:45万元;第二标段:10.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完成过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业绩。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1.2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
4.1.3上一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1.4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项目验收单。
4.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1.6检察院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7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2063号
联系人:赵主任
电 话:0431-8761955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广场盛世城E栋1218室
联
系
人:高经理 孙经理
电 话:0431-8109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