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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帖]赵华军本人关于所谓“盗窃美国抗癌研究药物”的声明

1楼
markhor 发表于:2013-8-19 9:04:00

 美国法院周二(8月6日)判处旅美中国籍医学研究员赵华军两年缓刑。对赵华军的指控同盗取美国威斯康辛医学院癌症研究药物有关。法院同时还以相同指控判处其4个半月监禁。这4个半月是赵华军迄今已被关押的时间。赵华军最初在美国威斯康辛州以经济间谍罪被起诉。他被指控在威斯康辛医学院内盗取了一批代号C-25的开发中癌症药物,并准备将此药在中国作为是自己的开发成果。

事件进展:

2013-04-03:赵华军在美国被控经济间谍罪

2013-07-13:赵华军承认“窃取”美国抗癌药

2013-08-07:赵华军因窃取研究资料被判两年缓刑

以下为甀亍魓絑友代发的赵华军本人声明

1)感谢关心和支持我的家人、亲戚、朋友、老师、领导们,我很好,可是我很痛,痛自己,更痛您们因我受到伤害。本来我不想说什么,但为了不必要的伤害,我必须对情况作些解释。

2)关于3小瓶 C25,是2小瓶用剩的旧批号 C25 和1小瓶用剩的其它化合物(最高估价大约是 1500 美元,并不是 8000 美元)。是去年早些时候我放在-800C冰箱我的私人空间里,而我的合作教授(MA)在我回国期间与其他同事一起拿了出来,他认为我不应该把它们放在 -800C 的空间里,这样会毁坏它们。当天(我回美第三天)在会议室当着系里管理人员的面指责我。后来,他发现这3个小瓶不见了,事后某一天他告诉大家他在会议室里丢失了化合物,这在他给每一位中心工作人员的邮件中都有说明,而我的律师,也帮我搜到了这封邮件,可是当录像里显示我进入过他的办公室后,他一口咬定,他是放在办公室桌面上的,是我拿走了,而事实上,我进他的办公室是常规的事,也是他允许我的,在录像记录中都有显示。最后到底怎么样,有兴趣的话,可以去问 FBI , 我让我的律师问了没有答案,希望有能力的朋友帮我得到答案。我想, MA 怀疑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不想花钱做动物试验,想找人合作,我曾多次表达与中国开展合作研究的意向,他没有否定也没有肯定。学校安全部门问他为什么认为是我拿的,他说是我寄给了中国人。接下来,文化大革命式的指控开始了。

3)所谓的“研究资料(结果)”、“专利研究资料”等全部是由我一手设计和做实验产生的,关于 C25 的资料是我一年多的心血。凭心而论,在文章没有发表以前,有哪一位专业研究人员不留自己的拷贝,而且,校方也没有禁止我这样做的文件。顺便强调,这是私立学校,管理很严格,我没有能力进入别人的电脑,也不知道怎么用远程方式去进入我自己实验室的电脑。所谓另一教授的资料,那是我在前实验室工作4年的全部研究成果拷贝。我已经跟他们解释了,他们照删不误,无耻之极。

4)所除“删除一台计算机中的共享数据”、“删除计算机档案”等,是我怕引起误会,删除了我专用电脑中一个旧版本的数据。事后,我又怕引起更深的误会,及时给 MA 发了短信,可他的夫人反而把短信提供给了 FBI ,成为指控我有罪的证据,当然,后来也成了我没这个罪的反证据。

5)我并没有将资料提供给浙江大学,我是经过中科院和美国大学多年训练的专业科研人员,不会去做这些非专业的事,浙江大学也不会要求科研人员这样做,说白了,我只是留一个属于自己的拷贝,保卫自己的成果。 FBI 抄了我的宿舍,查了所有我的 Email 及电脑和多个硬盘中所有文件记录,没有任何我泄密的迹象。

6)我并没有在我的简历上称自己是浙大的助理教授,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一个正常的人会去降低自己的地位,这纯粹是校方对我的贬低。

7)所谓的“包裹”是一封挂号信,里含我妻子的绿卡和一张绿卡说明纸。邮局有简要的记录。

8)所谓“中文写的一份研究项目申请”,是我的一份练习性手稿,并没有放上这个化合物的结构式,也没有关键性的数据,而且并没有定稿和申请。我的确想做一些后续研究,这前提是因为我与 MA 之间已经有计划书(在03/15/2013之前完成我的第一作者关于 C25 的文章手稿),有点专业知识的人都知道,这不是什么犯罪,何况那时,我还在他的实验室,没有作最后的离别说明。至于说,这是 MA 资金的翻版,完全是无稽之谈, MA 没有写过真正意义上的关于 C25 的资金,为了应付系里的要求,与我一起写过仅仅一二页的摘要。我到他实验室才一年多,我的数据全由我产生,在这之前,他只有分子水平大规模筛选的数据。另外没有任何资金资助过这一化合物。

9)所谓“对 FBI 撒谎”,是 FBI 问我有没有远程进入我的实验室电脑,我说没有,就这样简单,我也没有对 FBI 说过我听不懂。在 FBI 面前,我有权保持沉默。从事件发生到结束, FBI 对我面对面的调查也就短短的15分钟。当他们发现了我的回程机票后,在校方的抱怨下,迫不及待地把我抓了起来。

10)目前我的问题在于,他们认为我在接受调查时,没有校方同意,去获得我自己电脑上的 C25 数据拷贝,当然法律人员讲,故意地进入一个受保护的电脑获得价值至少5000美元的信息,这是美国联邦法的条款,我的律师没法改变它。但我的律师已经为我写了厚厚的几页关于当时的情况说明。要求开庭判决当场释放。重点在于,当时,校方强行拿走了我的私人手提电脑和移动硬盘,里面有我多年的科研积累和其它资料。我经同事处得知,我的手提电脑还在实验室时,为了拿回我的私人手提电脑,才回到实验室,当我发现它们不在时,为了保护我的数据,临时在抽屉里找到了一个小U盘,从我的专用电脑里拷贝了数据。所以,他们给我的罪类同于拷贝DVD。

11)我与 MA 的关系是不和谐,的确吵过,本质是因为专业上的差别( MA 是遗传统计学出生,我是药理学和肿瘤生物学出生),我想多做一些实验,他不能理解一些实验的重要性,不想花钱。实际关系没有别人想象的那么差,毕竟,2012年下半年他帮我办了绿卡,也说过要把实验室给我。而我,在进拘留所之前,还为我的朋友说情,让他写推荐信。可有2件事情让我非常困惑:

① 2012年6月他曾提过要申请专利,我也看到学校相关办公室人员给过他一些表格,也看他填过一些相关人员信息,后来好象很长时间一直搁在那儿,也没有要我组织过数据(顺便说起, MA 平时连回 Email 也常常是他口述别人打字),我以为他没有申请,在2012年7月到12月之间,我曾不只一次提醒他申请专利的事,他没有回答过我,只是看看我,也就不了了之。可在这次事件中,他口口声声说他在2012年6月27日获得过一个专利,可调查报告上显示,我的主管秘书找不到这方面的资料(平时,我们实验室一丁点儿的事她都会知道)。关于专利成为他们指控我有罪的证据,当然,也成了他们为我定罪时减一半罪的反证。

② 3月20日,我打电话告诉 MA 我的最后计划时,他说他以为我已经回国了,(其实,也就4~7天没打电话,而且,他们有我的电话,也有我的 Email ),还说是我的另一个老板(系里的主管秘书)要指控我,可后来,在 FBI 的调查报告上明明写着,是 MA 在指控我,而且是在校方说要通知我本人时,他说不用,当我在拘留所时,有朋友对我说, MA 觉得我的事很是可惜,在 FBI 抓我之前,他曾提醒我,叫我赶紧回国。我不明白,一个75岁的老教授,别人心目中(也是我心目中)的老好人,竟是如此让人困惑。可我在刚进拘留所时,还让我的律师去找 MA 帮我。其实,在平时也有许多类似的事情发生过,我一直认为是两个女同事(一个是 MA 的夫人,即 MA 的老婆。另一个是我另一个老板,即系里的主管秘书)掺和着的原因,没有太在意,开始时找 MA 争论一下,后来也就放开了,反正快要回国了。顺便提到,在这份长达20多页的调查报告中,主要是 MA 和他夫人的话,这些痴人说梦和自相矛盾的证据,竟让 FBI 深信不疑我是经济间谍。

12)我的罪从企图破坏美国经济的间谍罪到企图转化成自己经济利益的商业秘密破坏罪,再到非法进入电脑的故意破坏罪和对 FBI 撒谎罪,最后到非法进入电脑获取信息罪。实在是冤!!从开始的乱整一通到后来的戴高帽子,真是无话可说,我把它当作是在美国经历了一场文化大革命。我已经损失了几个月的时间,不想再损失更多的时间,也不想再赔上我的血汗钱去维护美国联邦法的尊严。100多个不眠之夜让我精疲力尽。我知道我的认罪意味着什么,我很痛!请求家人和朋友的谅解。


赵华军

201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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